
2月28日,记者 从南通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获悉:近日,海门法院审结了一启事加班认定激发的工作纠纷案件。2017年2月,刘某与某公司订立工作协议,商定实施每周40小时、逐日8小时使命制。
工作相关存续的7年间,公司已按协议商定足额支付刘某使命日工资及休息日加班工资,但公司条款逐日提前10分钟到岗点名、召开短会安排当日使命,刘某对此恒久存有疑虑。 刘某以为,逐日提前10分钟到岗系公司强制条款,实验占用了个东谈主休息时辰,应属加班,其核算7年累计时长,向公司宗旨2万余元“10分钟加班费”。工作仲裁委驳回其仲裁苦求后,刘某不平,诉至海门法院。

刘某提交视频截图、考勤表等字据,宗旨提前到岗系公司安排,kaiyun sports其间需收受使命部署,当属加班。公司则辩称,该10分钟系让职工快速参预使命情状的方案时辰,无实验使命内容,不属持重使命范围。经法官规划,刘某阐明,提前10分钟仅完成点名、经受使命安排,未开展具体分娩任务。
海门法院经审理以为,加班认定需同期具备“时辰+内容”双紧要件,即需欢欣“使命时辰提升法定圭臬”“为用东谈主单元提供实验工作”“经用东谈主单元安排或批准”三项中枢身分。该案中,刘某提前10分钟到岗的当作属持重使命前的方案性使命,无班师工作产出,不组成法律道理道理上的加班。综上,海门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苦求。刘某拿起上诉后,南通中院判决防守原判。